po北一女学生未让座「做鸡」 惹恼家长会委请律师提告

北一女没让座「该做鸡」?家长会委请律师追究PO文李姓妇人刑责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经营糕饼店的李姓妇人,日前po网指责2名北一女学生捷运普通座位未主动让位,引发舆论抨击,由于李女言行可能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刑事妨害名誉罪责,并有损北一女校誉,北一女家长会已委请律师提告。

李姓老板娘24日在脸书公开上传2张照片,一张写着,「穿北一女的制服却不给小朋友让座真是可耻」,图中女学生一手拿手机、一手拿饮料,看似正在打盹;另一张照片写,「这是谁家女儿该作(做)鸡吧」,图中女学生正戴着耳机看手机荧幕

不过,网友打多认同让座行为是种美德,但不是义务,更不该强迫,李女口恶言,做了最差示范;李女受访时表示,自己因老花眼没把文章打完就送出,造成误会愿向女学生道歉,但坚持「不让座是可耻的」。

律师周武荣今天在脸书发布声明稿如下:

一、针对李姓妇人,关于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级中学(下称:北一女)两名学生,于捷运上因病痛在普通座上,未主动让座,擅自于脸书上发送学生照片,发言「这是谁家女儿该作鸡吧」、「穿北一女制服却不给小朋友让座真是可耻」!

二、该等言行恐已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刑事妨害名誉罪责,并有损及北一女校誉,李姓妇人于发言后,非仅未诚心反省,竟仍托词「作鸡,是说鸡孵蛋」等语,又提及未让座是可耻,再触犯妨害名誉罪!

三、案经北一女家长会,议请本所追究李姓妇人前揭不法行为,提出严正抗议并同时于先行告发后,待两位学生及其家长,决定是否补正告诉!

四、本所担任北一女法律顾问,尔后再有任何损及北一女及其学生之不法情事,定当依法追究民刑事责任,绝不再容忍宽贷

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级中学家长会会长O O O医师纵横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周武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