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提告要求转移房产 母心脏病发!怒控杀害直系亲属未遂
▲桃园市吕姓女子今年5月想取回妈妈名下房产遭驳回后再提上诉,有心脏病史的妈妈提告女儿涉嫌杀害直系亲属未遂。(图/达志示意图)
桃园市吕姓女子今年向桃园地院提告要求移转妈妈名下房产遭驳回,今年6月再提上诉,有心脏病史的妈妈因兴讼疲累引发心脏不适,怒控女儿涉嫌杀害直系亲属未遂,吕女辩称房产是与二姊合资购买,只是想取回应有财产,绝对没有杀害妈妈之意;检方以无直接证据为由,5日侦结依杀害直系亲属未遂罪予以吕女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52岁的吕姓女子今年初对妈妈向地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转移其名下位于台北市中正区之房产,地院于今年5月审理后驳回,吕女于6月再提上诉,妈妈因屡次跑地院累得心脏不适,怒而提告吕女涉嫌杀害直系亲属未遂,母女因房产问题对簿公堂。
吕女在侦讯时否认绝无有杀害妈妈之意,辩称该笔房产是她与二姊合资购买,她只是想取回应有财产,但妈妈却认为因此引发心脏病,怀疑想藉兴讼有杀害直系亲属之嫌,主因她提起民事诉讼。
检方认为,吕女与妈妈有财产纠纷,但秉持宪法保障诉讼权,依法对告诉人提起民事诉讼以厘清纷争,此属诉讼权利之合法行使,难以与杀人手段等同视之;另外,检方调阅吕女妈妈至桃园某医院就诊纪录,自2017年10月起至有陆续至医院就诊纪录,医师诊断证明有第二型尿病、高胆固醇血症、未合并心脏衰竭之高血压心脏病等因素,难以与吕女妈妈所提涉嫌杀害直系亲属未遂相关罪嫌,再查并无其他积极证据,检方侦结依杀害直系亲属未遂罪予以吕女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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