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欠一堆卡债!妈妈护家产要子抛弃继承 专家爆恐怖后果
提前规划好财富传承计划很重要。(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遗产分配学问大,周念晖律师分享案例,台中一位妈妈有2个小孩,小孩皆未婚未生,爸爸往生后留下一间房屋给他们,但因为其中有一位儿子,积欠银行贷款卡债,妈妈为了公平起见,请这2位儿子都去法院办抛弃继承,结果却是始料未及。
周念晖律师说明一例案例,台中一位妈妈有2个小孩,其中一位儿子积欠银行贷款卡债,这位妈妈为了公平起见,请这2位儿子都去法院办抛弃继承,将往生父亲留下来的房屋,单独由妈妈来继承,妈妈考量点除了对孩子们要公平,二来是要避免将房屋各登记1/3所有权后,其中的1/3被银行追债,继承后遭法院查封拍卖的情形。
子女都抛弃就由配偶一人继承吗?周念晖律师表示,其实情况很可能更加复杂,依民法第1138条之规定,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顺序为:一、直系血亲卑亲属;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周念晖律师指出,依此规定,配偶的确是遗产的当然继承人,但还是需要依实际的情况来厘清法律上的继承顺序,本案中的被继承人,父母亲早已不在世,如果儿子们都向法院抛弃继承,那么在没有孙子辈的情况下,继承权其实会由「配偶」及往生者的第三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共同继承,本来单纯的一家三口继承案件,将变成由配偶和叔叔伯伯及姑姑们,共同来办理继承,反而将会变得更加复杂。
周念晖律师续指,上述案例只需要该名积欠卡债的儿子,一人向法院办理抛弃继承,此时继承人就有配偶和民法第1138条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存在,再由另一名儿子和妈妈办理协议分割遗产,即可解决此问题,而不至于搞得非常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