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娘「买屋送人夫」 筑爱巢当炮房!正宫抓包腥夫偷吃15年
人妻与丈夫1988年结婚,迄今已走过30年的婚姻时光,却在2022年间抓包丈夫偷吃长达15年的时间。(图:shutterstock/达志)
名下拥有财产4千多万,现为两家精密公司代表人的林姓妇人,过去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与人夫阿豪(化名)发生性行为,甚至还在新竹买房作为二人的爱巢,并维持每周至少1次的频率发生性行为,时间长达15年之久;奸情曝光后,人妻陈女愤而向小三提告求偿500万元。新竹地院审理,判处林女须赔偿8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女与丈夫阿豪于1988年结婚,迄今已走过30年的婚姻时光。不过,林女却藉业务之便,先在2007年与阿豪发生性行为,并自此每周二、四前往汽车旅馆开放嘿咻,婚外情长达8年。
事实上,阿豪每个月固定以出差为名,携手林女至大陆苏州同游,而林女甚至还于2015年买下新竹一栋房子,作为彼此幽会的爱巢,且每周至少维持发生一次性行为的频率。直至2022年间,陈女察觉异状,丈夫才终於坦承,导致她一时间无法承受,精神濒临崩溃,愤而向林女提告求偿500万元。
对此,林女坦承犯行,并向法官强调目前患有思觉失调及失智症,更伴有忧郁、厌食的恶劣情况,且母亲每每病情严重时,只有阿豪相伴左右才能缓解,以至于这段关系维持了整整15年之久。林女也说,陈女所提出的求偿金额过高,而她现在也未与阿豪有过联系,因此恳请法官从轻量刑。
新竹地院审理,审酌林女明知阿豪已婚身份,却仍与其交往长达15年,期间更多次发生性行为,严重侵害陈女配偶权,导致陈女精神上饱受折磨。对于林女所提诉求,法官认为与本案并无关联,另从其经济、社会地位、侵权时间等层面考量,判处她须赔偿林女8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