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买3500万房产给前妻 前永康街冰馆老板败诉
▲前永康街「冰馆」老板罗骏桦和前妻张介梅离婚,因房事问题打官司。
台北市永康街「冰馆」前老板罗骏桦和前妻张介梅离婚,双方为了离婚条款上男方是否要买3500万元的房子给女方对簿公堂,一、二审判定约定太模糊,难以执行,判张女败诉;高院更一审认定,一来双方有协议,二来男方签约有社会经验,判罗骏桦必须买屋给前妻。
亲家变仇家,知名的永康「冰馆」老板罗骏桦和前妻为了离婚协议中到底要不要赔房子的条款打官司,高院更一审判前妻胜诉。张介梅的姐姐张秋萍2010年受访时曾说,「我们会这样认为是有我们的证据,都已经呈上法院了,到时候我相信自有公断。」
2007年,罗、张两人离婚,协议书上罗骏桦答应买3500万元的房子给张介梅,但履约时间过了却没实现,张一状告上法院。一、二审判定该条款太模糊,判张女败诉,高院更一审却认为,合约是双方认同,加上罗姓老板有社会经验,签字代表同意条件,必须买房给前妻。
「外遇当然有……这些事情有做的就该要去承认。」罗骏桦当年坦承做错事,虽然与前妻已形同陌路,冰店也在忠孝东路重新开业,但这对昔日夫妻的恩恩怨怨,仍旧是外界的话题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