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测0.91无罪 芦洲男:等妹婿口渴,手放方向盘没开车

法官认为,员警没录到开车画面检方无法提出更多证据,判无罪。(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芦洲一名李姓男子4月将车违停在巷口,被警方盘查,因为浑身酒味又坐在驾驶座,被依公共危险罪起诉;新北地院认为,检方无法举证李男酒后开车,判决无罪。

判决指出,46岁李男4月15日晚上10点多,将车违停在芦洲中原路一处巷口红线,未熄火且闪着警示灯徐警上前盘查,不但闻到酒味又见对方坐在驾驶座且手放方向盘当场酒测数值高达0.91。对此,李男坚称,他当时把车子停在巷口等待妹婿,因为口渴才会打开车内的酒,并未开车。

法官认为,员警的录影画面没录到李男开车的画面,检方也无法提出有驾驶行为的证据,不能因为酒测超标又坐在驾驶座就判刑,判决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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