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同舍房失明狱友 二审判三年半
何姓男子入监服刑时,见同舍房狱友失明,竟不顾对方拒绝,强行抚摸他下体及臀部猥亵,狱友不甘受辱向管理员报告并报警,何辩称只是「开玩笑」、「不知道他看不到」,一审判刑3年6月。何上诉高院遭驳回,高院仍依对身体障碍之人犯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6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何男2016年7月因案入监服刑,明知同舍房1名狱友为视障者,于2017年11月间晚间,对狱友上下其手,明知狱友已用棉被盖住全身,身体卷曲、翻动方式抗拒,且不断说「请不要这样」,仍强行抚摸他生殖器、臀部。事后被害人向管理员报告,管理员调阅舍房监视录影器画面后,报警将何男送办。
一审审理时,被害人证称,监所长官有跟舍友说在生活起居上要多照顾他,一开始别人会扶他,后来自己适应就会摸着墙走过去,走路方式跟别人不太一样。管理员则称,被害人出舍房需要轮椅,没轮椅的话需要有人搀扶,没人搀扶就得扶着墙壁走路,一看就知道他看不见。另狱友证称,被害人吃饭、洗澡都要别人帮忙递东西,平常只听收音机不看电视,旁人也要帮他铺棉被。
何一开始辩称「不知道他看不到」,但之后坦承对方曾跟他说看不到,他也曾搀扶过对方2 、3次,也曾经看到被害人被其他人搀扶过,他与另名舍友摸被害人只是「开玩笑」。不过,法官依据监视器画面,发现另名舍友只是摸被害人脚底,但何是对被害人下体及臀部下手,不采信何说词,判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