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尾随年轻女返家意图性侵 男大生赔30万获缓刑

陈姓大学生尾随陌生女子返家侵入住宅性侵未遂,因赔偿损失达成和解,被台南高分院宣告缓刑。(本报资料照片)

嘉义陈姓大学生仅因在早餐店邂逅年轻貌美的A女,竟然尾随对方返回租住处,不顾女方抗拒,强行亲吻对方胸部及抚摸下体,正准备进一步性侵时,因女方声称其男友快回来了,陈男才罢手。由于陈男不认罪,嘉义地检署认毫无悔意起诉并求刑5年6月,嘉义地院也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但检方、陈男均不服上诉,后因陈男又赔偿30万元与女方和解,台南高分院撤销改判徒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去年1月15日下午,就读嘉义县某大学的陈男,在早餐店偶遇不认识的A女惊为天人,竟然尾随对方返回租住处,利用A女房门没有关闭之际,进入对方房间将她压制,还不顾A女的抗拒,强行将手伸进对方衣裤,抚摸胸部、下体,之后更强行褪去A女衣裤,亲舔对方耳朵、胸部,接着又要亲吻下体时,A女以脚踢踹陈男,并大声拒绝;陈男又要亲吻A女嘴巴时,再被推开,对方还向陈男表示已经有男友且快回来了,陈男才罢手并道歉。

案经警方受理报案移送嘉检侦办时,陈男否认犯行,还诬指对方引诱、邀请所致,但因A女指证历历,检方认定陈男毫无悔意,除依法提起公诉外,还具体求刑5年6月。

一审期间,尽管陈男改口坦承强制猥亵,但法官仍以陈男严重损害A女性自主权,还饰词诡辩,犯后态度充满功利计算,且未获对方原谅,判刑4年。不过,检方认量刑太轻上诉请求重判,陈男也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请求宣告缓刑。

台南高分院审理时,陈男除改口认罪,还又赔偿A女30万元,获对方同意列入缓刑参考;合议庭认为,陈男年纪轻、无前科,加上犯后留在原地等候员警到场处理,并没有逃亡规避,一审已赔偿35万元,二审再赔30万元,有积极弥补过错,考量他一时冲动犯案,当下恢复理性后也表达悔意,并赔偿A女损失达成和解,撤销改判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应完成心理辅导或其他处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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