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站搭讪少女进U2性侵 阿兵哥赔30万缓刑

邱姓军人带刚认识的少女到U2电影院性侵,赔30万和解,台北地院予以缓刑。(黄捷摄)

邱姓军人在捷运站内搭讪15岁少女,邀约她找地方休息吃饭,少女答应后,邱男竟把她带到U2电影院性侵得逞。台北地院考量邱男无前科,并以30万元与少女和解,依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4年。

案发后,邱男已遭记过汰除,于今年2月16日退伍。

判决指出,邱男2018年2月22日入伍服役,2019年10月13日上午7时许,在捷运市政府站内见少女独自1人在充电站充电,遂上前搭讪,询问少女是否要找地方休息进食,少女一口答应,邱男随即带她到U2电影院。

两人进入包厢后,邱男等少女进食完毕躺在沙发上休息,立刻扑到少女身上,边亲边脱下少女的裤子,少女吓得推拒、大喊不要,但仍被硬上得逞,只能趁邱男完事后穿裤子之际,逃离包厢报警。

本案侦审期间,邱男均承认犯行,供述情节也与少女指控大致相符,合议庭因此认定邱男性侵犯行。

由于邱男称:「我看她应该是18岁」,少女也说:「案发时我没有穿学生制服,不记得有无告知年龄」,且两人从相识到进包厢也不过半小时,彼此并不熟稔,合议庭认为邱男当下不一定知道少女未成年,无从依《儿少福利法》加重其刑。

合议庭考量邱男与少女和解,少女及其母亲均愿意给予自新机会,检察官也希望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故依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应提供180小时义务劳务,接法治教育课程9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