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男童王昊遭虐死案高检提再审 王薇君哭着感谢!

检方王昊案提再审,王薇君哭着感谢。(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2岁男童王昊,2011年遭母亲同居人刘金龙等人虐死,震惊社会案发后刘金龙等4人分别被判刑30年到9年不等。王昊的姑姑王薇君,日前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向检方声请再审,高检署受理后,决定为本案提出再审。对此,王薇君表示非常感谢检方的决定,只要能以杀人罪判刑,她就满足了。

协助处理王昊案的律师林钰雄表示,5日上午接获高检署的电话,检方已经决定要向高等法院声请再审,让他们觉得很高兴。林钰雄指出,这次提出再审的理由,主要是依据前法医研究所所长李俊亿教授所做出的新鉴定报告,「被告小孩子注射的毒品剂量,已经超过一般成人致死的量。」因此他们认为刘金龙等人具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所以希望检方能以杀人罪罪名,声请法院再审。

本案发生于2011年10月间,当时2岁童王昊父母都因为毒品案入狱,母亲入狱前,有多项毒品前科的同居男友刘金龙谎称小孩在保母家,但实际上却是将王昊交给3名毒友周建辉许冠雄郑盛峰。4人从10月11日到11月1日的20多天期间,凌虐王昊,烧红铁钉脚底铁锤鼻子四肢、拔去指甲方式虐待,还轮流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王昊陷入昏迷,被弃置在台北慈济医院急诊室中,2011年11月1日深夜10时32分,王昊结束了短短的2年生命

案发后震惊社会,刘金龙一审遭判死刑,但到了二审,却改认定刘男等人将王昊送医,「尚有人性」,改处有期徒刑30年,共犯周建辉20年、许冠雄9年,郑盛峰14年。最高法院2013年7月10日维持二审判决定谳。

判决定谳后,王薇君认为判决太轻,多次请求非常上诉、再审,但均遭到驳回。去年11月1日,她到最高法院前点灯,提出再审。最高法院转由高检署受理,高检署决定提出再审,但高检署表示,本案是否开启再审程序,仍有待高等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