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为数百元遭车祸大盗撞死 嫌犯求处死刑被驳回

▲假车祸强盗,男大生不幸丧命(图/示意照,资料画面)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010年10月间,三名云林县男子因缺钱花用,竟组成「车祸大盗」,计划以假车祸真强盗的方式谋财害命,先后犯下两起案件,其中一受害男大生重伤不治,家属忍痛大体器捐。27日三人被依强盗 致人于死罪判处重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警方指出,云林县陈建凯何浚万、邱俊文等三名男子,2010年10月18日先是开着偷来的赃车,于台一线249公里处锁定落单的柯姓女骑士,从后加速追撞, 得手新台币两万多元和手机后扬长而去。

何男贪得无厌,决定故伎重演,于2010年10月23日凌晨台一线254公里处高速撞击杨姓男大生,并抢走车上皮包内的数百元现金智慧型手机。男大生送医后因脑死,伤重不治,家属悲恸捐出大体外,因发现他身上的手机以及背包不翼而飞,怀疑案情不单纯,警方亦介入侦办。

警方调查后发现,邱男等3人涉有重嫌,依序逮捕侦讯后,罪证确凿,何浚万、邱俊文等二人坦承犯案,最后在逃的陈建凯因盗采牛樟木也被逮捕,全案宣告侦破。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7日判决,何男正值青年,求财害命手段凶残,致使同样正值青春的杨姓男大生不幸丧命,被依强盗致人于死罪重判24年,邱俊文因只参与首次犯案,判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