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烧死博士生盗身分」 孙国晃逃过死刑还想求轻判
▲性侵犯孙国晃淋汽油杀害博士生后,又企图盗用他的身分。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性侵犯孙国晃被判刑定谳后,为了躲避入狱,竟将网友张姓博士生勒晕,带到山区淋汽油烧死他,现场故意留下署名「孙国晃」的遗书,并企图盗用死者身分,最后被警方查获,孙国晃震惊社会的杀人犯行4度被判死刑,最后因有教化可能,改判无期徒刑定谳,但他仍不满足,又声请再审试图减少刑期,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孙国晃2006年在当时的高雄县林园乡犯下性侵案,2010年10月遭法院判刑8年6月定谳;但他为了躲避入狱,竟想出残忍的杀人代替方案。他在当年11月间约出网友、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张姓博士生,在汽车旅馆将对方勒晕,而后载往山区,在张男身上淋汽油后引火,并焚烧汽车,烧死张男。孙男还故布疑阵,在现场遗留署名「孙国晃」的遗书,制造自焚假象,遗书内容称自己因性侵案判刑定谳,想不开而自杀。
此外,孙男为了冒用死者身分生活,竟骑着死者的机车到监理站办理驾照遗失补发,冒名取得驾照;接着又到东港户政所冒用死者身分取得补发身分证,盗用死者身分,因员警巡逻发现死者遗失的机车,正在一旁睡觉的孙男当场被戳破冒用身分,全案才因此爆发。
法院审理时,孙国晃从一审一直到更二审,共四度遭判处死刑。不过高雄高分院更三审改认定他具有教化可能性,因此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无期徒刑,更四审也维持无期徒刑。最高法院2019年间驳回上诉,孙国晃逃过死刑定谳。
但孙国晃仍不满足,他日前针对2010年定谳的性侵案件,向高雄高分院声请再审。他辩称,2006年间在警局制作笔录时,当时的员警曾扬言要殴打他,还放话要找记者来拍照,他迫于无奈之下才会承认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因此他主张这些证据不能当成认定有罪的证据,请求重启再审程序。
但高雄高分院认为该等证据,并未符合再审证据所要求的「新规性」、「确实性」,因此驳回声请。孙国晃再抗告,最高法院审理后,再度驳回抗告,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