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汽油焚尸博士生「借尸还魂」 性侵狼:「我一个月赔200」二度逃死

孙国晃手段残忍。(图/东森新闻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犯下性侵案被判刑确定的恶狼孙国晃,竟因不想坐牢就残忍杀害张姓博士生,还将现场布置成畏罪自杀,手段相当凶残,而他几度被判死刑,但高雄分院更四审24日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仍可上诉。

孙国晃于2006年在高雄林园犯下性侵案,被法院判刑8年6月,并未到案,2010年11月间,引诱网友张姓博士生到汽车旅馆后,趁机动手将其勒晕,再载到山区,引火燃烧汽车,并在一旁留下署名「孙国晃」的遗书,制造自焚假象内容指称自己因为性侵案被判刑,想不开而自杀,企图冒用张姓博士生的身分「借尸还魂」。

此外,在月初召开更四审辩论庭时,孙男坦承杀人;至于如何弥补被害者家属,他说,「名下没有财产,只有监所每月200元可以补偿,希望他们不会嫌这金额太少。」,另外,孙男也强调:「我淋汽油在他身上点火,只会让他重伤,应该算杀人未遂程度,但是火后来烧到汽车,汽车油箱爆炸才是他真正死因。」他强调,张男死因是汽车油箱爆炸,而不是他在对方身上点火。

一审、二审、更一审、更二审皆将孙男判处死刑,不过最高法院全案第三度发回时,高雄高分院更三审却出现逆转;法官认为,孙男多次向家属表达歉意,并愿意赔偿,不完全无悔意,显有教化的可能,因此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此外,案经再上诉,高雄高分院更四审24日依旧判他无期徒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