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罗智强提民事告诉:周玉蔻进法庭1小时 「就少1小时祸乱台湾」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名嘴周玉蔻2014年在政论节目上批评,时任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是顶新集团的「门神」,遭后者怒告法院结果审判她无罪,全案上诉高院,高院则在14日驳回检方上诉,仍判周玉蔻无罪,全案确定。罗智强对此怒批,即便刑事程序结束,还是会继续进行民事程序,只要周玉蔻在法院待一小时,就让她少一个小时「出去用恶口伤害他人」。对于罗智强的批评与动作,周玉蔻方面目前尚未有回应。

本案缘于2014年底,周玉蔻多次公开批评前总统马英九团队与顶新集团关系匪浅,说马英九曾经收受顶新集团政治献金2亿元,也说马英九成立的新台湾基金会有10亿元资产。(以上均经提起诽谤告诉,周玉蔻多遭判有罪)周玉蔻更在12月29日的政论节目中,说罗智强是顶新集团的「门神」,曾与顶新集团董事长魏应交多次餐叙,帮忙顶新集团巩固101大楼经营权。罗智强不满提告,周玉蔻被依「妨害名誉罪」提起公诉。

▲周玉蔻指马英九收受顶新献金挨告 。(图/资料照)

一审判决周玉蔻无罪,罗智强上诉二审。而高等法院排定10月24日再度开庭审理本案,周玉蔻在开庭前一天亲自致电正在参选台北市议员的罗智强,邀请他上自己的节目。但罗智强在脸书上回应「君之构陷,铭记五内,天堂地狱,没齿不忘!」最后更呛「妳少来惺惺作态!我不会去上妳的节目!我连和同台,都觉得脏了自己相信的理念!」

而高院10月24日的庭讯中,罗智强并未出庭,仅委任律师到庭陈述意见。周玉蔻当庭表示,她没有诋毁罗智强名誉的故意,她的论点经过壹周刊先做出报导,而后她也传简讯向罗智强查证,另外也有消息来源向她透漏,罗智强曾与魏应交2度餐叙,罗智强是后也承认这件事。而说罗智强是「门神」,是讲罗智强是顶新集团的「门面政商关系良好」没说罗智强拿钱。

▲罗智强表示,只要让周玉蔻进入法庭内1小时,就能让对方少1小时出去祸乱台湾媒体。(图/翻摄自罗智强直播

到了14日,罗智强在高院宣判前向媒体表示,他要向周玉蔻提出1000万元的民事求偿,不论判赔多少,皆作为「灭东厂基金」。不论二审宣判的判决胜负,都会继续民事程序,「周玉蔻的恶口乱国,是台湾乱源之一,这个没有丝毫公信力,经常诬攀、构陷他人的『媒体名嘴』,以杀人名誉为业,赚取通告费!」

罗智强提到,「我耻于和这様的人同台论事。这是为什么,日前周玉蔻邀我上她的广播节目,我用『君之构陷,铭记五内,天堂地狱,没齿不忘』16个字斥撃她!我不只拒绝上她的广播节目,所有政论节目单位都知道,我上政论节目,只有1个条件,不耻与她同台,所以有邀周玉蔻,就不用邀罗智强了!因为,和她同台,我觉得脏了自己的信念!我不屑成为她的恶口帮凶!对这个人,我没有任何妥协之处!」

▲罗智强16字回复周玉蔻节目邀约。(图/翻摄自罗智强脸书)

然而高院14日驳回了检方上诉,判周玉蔻无罪,全案确定。让罗智强再度召开记者会称,对于这样的判决感到遗憾却不意外,因为「我对台湾的司法早就没有太大期待」,周玉蔻无证据却诬攀他为「顶新门神」、「替魏家巩固101经营权」,周玉蔻所称的「唯一消息来源」当庭否认提供消息,当场打脸周玉蔻,「我亲眼见周玉蔻在法庭上被吓得胡言乱语、不知所云。结果,周玉蔻还是被判无罪,这様的司法,我没有半分尊敬!」

罗智强提到,即便刑事程序结束,还是会继续进行民事程序,接下来要向周玉蔻进行民事求偿,并有3点要求,一是民事求偿1000万元,判赔所得悉数作为「灭东厂基金」,投入保卫中华民国、捍卫民主的政治革新经费,二是要求周玉蔻在中时、联合、联晚、苹果等四大报头版,以及风传媒首页,刊登道歉启事,三是周玉蔻用顶新门神疯狂诽谤他3个月,那就要周玉蔻在脸书贴出道歉启事并置顶三个月。

▲周玉蔻。(图/记者屠惠刚摄)

「对恶姑息,就是对善残忍!」罗智强挞伐周玉蔻,不只是争自己的名誉,更是争社会的公道,周玉蔻的恶业是否有报、恶行是否得惩,是台湾公道的一张试纸,「我必须站出来,为台湾公道,迎头痛撃,不作乡愿纵容无骨水母、甚至助长恶口的助力共犯」。

此外,罗智强引用电影《军火之王》里面的对话,「警探荒野中把军火之王拘留了24小时,军火之王跟他讲说,『你拘留我有什么意义?你也只能把我留在这里24小时』,结果那位警探回答,『今天你在这边待24小时,就有24小时让其他无辜的人有机会不受害』,所以我也要告诉大家,我今天透过民事的程序,周玉蔻只要待在这法庭内1个小时,周玉蔻就少了1个小时出去用她的恶口伤害他人!这就是我为什么要站出来、把司法程序走到最后的原因!」

罗智强说,「司法4年没有还我公道,没有关系,4年,我让周玉蔻到这法庭来好好的面对,她进到法庭的那一刻,嘴巴就得闭上!她就少一次机会,出去祸乱台湾的媒体!司法刑事程序结束,但,民事程序才刚开始!我会继续奋战下去,绝不对这个恶劣的文化妥协!」

▼罗智强因被周玉蔻批评为「顶新门神」,怒将对方告上法院。(图/记者吴铭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