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尸还魂杀博士生 更三审首度逃死

7年前因性侵判刑定谳的孙国晃,为逃避入狱,以借尸还魂手法诱杀博士生历审均被判死,不过最高法院3度发回,高雄分院25日更三审宣判,以他已认罪,并向家属道歉,愿负赔偿责任,因有教化迁善可能,改判无期徒刑,首度逃死。

最高法院2015年12月发回认为,更二审以孙男逃避教化且无悔意判处死刑,但却未叙明孙男为何构成两公约所指「最严重之罪」,且被告审理期间已经认罪,并向家属道歉,显然判死理由未完备,调查也未详尽,因而撤销发回。

高雄高分院更三审合议庭则认定,孙男已具状供认,「将汽油泼洒于死者身体,并点火引燃杀害之」、「以打火机点火」等,足见他多次认罪,坦承故意杀人犯行,显然于更二、三审程序中,犯后态度已经改变。

判决也提到,孙男迄今虽未赔偿家属任何金钱,但张姓被害人父母合计民事求偿千万余元,孙男并未争执,且于更二审时表示,「如果我有机会能力的话,我会尽力做出补偿」,可见得他非没有悔意,也愿补偿。

对于孙男现因妨害性自主服刑,在监期间接受强制治疗及教育辅导,更三审合议庭依监所纪录,认为他主动、合作与投入课程,已堪认定他确有接受教化而改变过去思惟作法,进而有改过迁善的可能性存在。

孙国晃于2010年10月因性侵少女被判刑8年半定谳,却一心逃避服刑,于是上网搜寻「引火自焚」等资料,同年11月约出在网路认识的张姓博士生,将人勒昏后载到高雄林园山区纵火焚尸营造畏罪自焚假象,但遭检警识破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