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高三少女遭灌醉性侵身亡 母求判死:2嫌犯毫无悔过

▲高三少女遭灌醉性侵身亡。(图/翻摄微博)

文/香港01

此前备受关注的甘肃一高三女生疑被多名男子灌醉后,遭到其中两名男子强奸致死一案迎来新进展。

该案于6日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害女生母亲王女士透露,该案将择期宣判,她更痛批被告两名男子「毫无悔过之意」,她喊道「我好好的孩子就这样没了,我强烈要求判处他们死刑。」

王女士称,今年2月29日,正在读高三的女儿,在晚自习期间被女同学带出去和社会上的男子喝酒,被多名男子灌醉后,被其中的两名20岁左右的男子强奸致死。

王女士表示,她在庭上看到了两名被告人,「看到他们被押出来的时候,我心里很不好受,一度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王女士说,两名被告人看起来毫无悔过之意,也没在庭上表达忏悔之意。「在庭上,检方认为,两名被告人符合强奸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且相关证据特别充足。」

王女士此次也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根据起诉书显示,要求赔偿金额大约是100多万(人民币,下同)。」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警方尸检报告显示,王女士女儿是急性酒精中毒后颈部遭受扼压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急性酒精中毒为死亡的辅助因素。

据大陆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本案在中院开庭,依法最高可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