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自夸「我没喝醉过」 打赌猛灌威士忌醉趴遭性侵

女性饮酒应量力而为,喝得烂醉不醒人事很可能会被有心人「捡尸」性侵。(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16岁少女向30岁的廖姓男子自夸:「我没喝醉过」,并同意「只要喝完2/3瓶威士忌还能走直线对方就给她1万元现金」的赌约,没想到还没喝完后就不胜酒力,「恶」地一声开始呕吐,接着瘫软醉倒在沙发上,结果就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遭廖男尸性侵,醒来发现自己衣衫不整,愤而报警提告。高等法院审理后,以乘机性交罪判处廖男4年徒刑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0年间,当时16岁的少女和两名五专同学到廖姓男子的租屋处喝酒聊天席间被一名同学「爆料酒量很好,她也自豪地说:「我从没喝醉过!」,于是廖男拿出一瓶还剩2/3的威士忌与一叠1万元钞票,告诉少女如果她把酒喝完还能走直线,这些钱就是她的。

自认酒量不错的少女欣然同意打赌,二话不说就开始喝酒,但喝了近2个小时,威士忌还剩一大口时就已经不胜酒力,突然「恶」地一声开始呕吐,然后醉倒在沙发上不醒人事;廖男见状认为有机可乘,便借口要将她抱进房间休息,趁少女意识不清时性侵得逞。

少女事后哭着告诉法官,「因为不想扫兴」才答应赌酒,没想到喝醉失去意识竟遭到性侵,但廖男辩称双方是两情相悦。法官审理后认为,少女是自己同意接受喝酒赌约,廖男并没有以强暴胁迫等违反意愿方式强迫性侵,因此认定构成量刑较轻的乘机性交罪,而非强制性交罪,最后判刑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