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妻肉身占位 车主不满被插队PO网反挨告

警官所驾的白色轿车突停车,妻子下车肉身占位。(图/翻摄YouTube)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县一名警官日前带妻子到高雄冈山夜市,看到路边刚好一辆车要开走,妻子立即下车占位,虽然后方早有一名等候车主要停车,她仍比手势丈夫的轿车要先停,排队的车主愤而将行车记录器PO网,没想到警妻竟提告妨害名誉

据了解,这名警官是新竹县警局竹东分局二重派出所所长刘展昌,他表示当时没有注意到后方车辆,如果对方有示意要停车,他绝不会抢着停,并说影片PO网是「不实指控」。

刘妻表示,她曾在网页想和对方解释、道歉,但都被删文,加上引发网友谩骂,只好向对方提告妨害名誉,要求撤下影片;针对报案警方已受理侦办。

律师指出,PO网者没有公然侮辱行为,也没有诽谤事实,妨害名誉应无法成立;交通队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行人强占停车位可罚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