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插队怒比中指 妇人挨告压力大害流产
▲一名妇人朝插队男子比中指,结果挨告还导致小产。(图/示意图,翻摄自Bob Pitchford脸书)
北市一名妇人,日前和丈夫去看电影,排队买票的过程中,疑似遭一名男子插队,而和对方起口角争执。对方朝她呛声「我下次在电影院看到妳,还会再插妳前面!」妇人一怒朝男子比中指,事后挨告妨害名誉。挨告妇人坦承犯行,但也因压力过大导致小产,检方认定她犯罪情节轻微,7日予以不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这起插队纠纷发生在今年4月。刘姓妇人和丈夫当时前往华山光点电影院看电影,排队购票时不满前方的李姓男子疑似插队,她拉高声调质问「先生,你怎么插队阿?」李男反呛对方「我下次在电影院看到妳,还会再插妳前面!」
刘妇不满李男呛声,愤而朝对方比中指,李男因此提告妨害名誉;刘妇应讯时表示,她是因为不满李男插队还呛声,才会一时气愤比出中指,刘妇的丈夫也证称,李男过程中有呛声,妻子才会暴怒;对于刘妇和其丈夫所指控的内容,李男否认说过这句话,并称说当时本来就排在刘妇前面,只是到旁边拿宣传单而已。
检方事后安排双方调解,李男开价10万元,之后虽降至7万元,但刘妇还是不接受;事后检方考量刘妇已认罪,且因精神压力过大导致流产,认为她已经受到教训,认定应无再犯之虞,6日予以不起诉。至于李男请求名誉损害部分,检方认为他可循民事诉讼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