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不满劝架却护着媳妇 抓伤老公双手挨告家暴伤害

曾姓老妇与媳妇因孙子管教问题发生争执,她却抓伤来劝架的老公双手,挨告家暴伤害,高雄高分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确定。(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高雄一名曾姓老妇前(2023)年10月某日晚上7点多与媳妇沟通孙子管教问题,媳妇用手指着她,她拨开媳妇的手,她的丈夫冲上来抓住她的手,她将丈夫双手反抓,造成凝血瘀青处流血,丈夫怒告她家暴伤害,高雄地方法院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曾妇不服提起上诉,坚称是正当防卫,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定曾妇是不满丈夫劝架,执意反转丈夫双手造成伤害,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曾妇上诉指出,当天她在厨房与媳妇沟通孙子上学请假的问题,过程中媳妇伸手指着她,叫她不要管,她请媳妇不要用手指着她,伸手要拨开媳妇的手,媳妇大叫说「你要打我喔?」,她说「没有,我只是要把你手拨开」。

此时,她的丈夫听到声音,从客厅跑过来把她的双手抓住,她将双手反过来抓住丈夫,碰巧抓到丈夫双手凝血瘀青处造成流血,她是无意识下所为,后来她去洗澡,不知道丈夫去验伤,隔天报警告她伤害,她自己双手也有受伤,是正当防卫,应判决无罪

一、二审法官审理后均认为,当时曾妇的丈夫已抓着她的双手,她也知道丈夫有凝血功能不佳的问题,当时应知道扭转双手,将剧烈碰触丈夫手部,指甲会划伤丈夫双手,造成流血伤害,却因不满丈夫维护媳妇,执意扭转手部抓伤他,明显具有伤害的故意。

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定,曾妇上诉主张正当防卫的理由不足采信,一审判决理由并无不当,驳回上诉,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不得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