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讥「拿不出100万元」壮男打死前老板 判刑上诉遭驳回

苗栗壮男被前老板讥讽「拿不出100万元打牌」,酒后情绪失控打死人,一审判刑10年6月,台中高分院二审13日判处驳回,可再上诉第三审。(资料照片/冯惠宜台中传真)

苗栗地方法院第一件国民法官审理案,体重达115公斤的林姓男子,去年(2023年)1月22日因被章姓前老板讥讽「拿不出100万元打牌」,酒后情绪失控打死章男,今年(2024年)5月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0年6月,经林与检方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今(13日)判处驳回,可再上诉第三审。

检警调查,林男体型壮硕,身高约176公分、体重约115公斤,去年除夕夜林到友人处拜年,遇前老板章男,被他讥讽拿不出「100万元来打牌」,林见章欲驾车离去,上前拦阻,在盛怒下先出手殴打章头、颈,再强拉他下车脚踢头、胸、腹数次,直至章倒地不起,被在场彭姓友人强行拉开才方罢手。

章也因多处外伤及肝脏撕裂伤、脾脏破裂、肠穿孔、出血性休克等伤害,经送医急救,仍不治死亡。

该案经检方起诉,成为苗栗地方法院第1件国民法官审理案,一审林男坦承不讳,国民法官法庭审酌林经劝阻而停止踢踹章后,曾要求在场彭姓友人将章送医,且之后于侦查及审理中均坦承犯行,且林虽曾透过议员向被害人家属致意,惟未获得谅解,且所提出之和解方案,因被害人家属未接受而未成立调解,审酌一切情状后合议庭今年5月依伤害致死罪判他10年6月。

该案经林及检方提起上诉,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原判决认事用法均无不当,量刑亦属妥适,乃驳回双方上诉。本案仍得上诉第三审,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