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龙虐死2岁王昊 二审不判死!姑姑哭喊不接受

王昊生前的可爱模样。(图/取自YouTube)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2岁男童王昊遭母亲同居人刘金龙铁锤打、热铁钉烫、拔指甲方式凌虐,还强灌安非他命毒品,致昏迷后死亡,一审时,刘金龙被判死刑,二审法官认为刘「良心尚未泯灭」,29日改判有期徒刑30年,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当场哭倒在法庭,大喊「不接受!」

刘金龙有多项毒品前科,与女友和她的2岁儿子王昊同住;2011年10月间刘男以买糖果为由,把王昊带到友人住处,并对女友谎称小孩保母家。但从10月11日到11月1日的20多天期间,刘男与3名友人周建辉许冠雄郑盛峰以阻止小孩哭闹为由,用烧红铁钉烫脚底、铁锤打鼻子四肢、拔去指甲等方式虐待,还轮流灌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造成王昊昏迷后死亡。

法院一审依略诱罪、故意对儿童伤害罪、对未成年人犯以强暴及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级毒品罪等罪,判处刘金龙死刑、周建辉无期徒刑,许冠雄被判有期徒刑13年、郑盛峰被判14年。

高等法院审理认为,王昊死时只有2岁多,是无法离开母亲、极度依赖他人照顾的年纪,却遭刘金龙等人带离母亲身边、被凌虐致死,他生前承受的恐惧和痛楚,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不过,审酌刘男发现男童中毒时,即指示友人载他送医,可见良心尚未泯灭,且刘在二审审理期间,当庭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展现了悔意,因此改判他30年徒刑。另外,高院也改判周建辉20年徒刑、许冠雄9年徒刑,郑盛峰维持14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听完高院合议庭宣判后,当场哭倒在地,喊着「为什么?」、「我不接受!」她对媒体表示,法院只关心犯罪人的未来,王昊的未来在哪里?刘男等人对才2岁多的孩子持续凌虐20多天,「比一刀杀死他更残酷!」但法院却只判主嫌30年徒刑。

王薇君说,刘金龙只在二审审理时的一次开庭,对她鞠躬道歉,「但不是出于真心,只是想逃过死刑」,她强调,如果王昊的案子都能这样判,难以想像未来的儿虐事件由谁来保护?她绝对会上诉。

影片/2012年王昊受难一周年时,守护儿童行动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