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混血少女害自残 郑男:国外打招呼的正常方式
郑姓男子被控2年前性侵、猥亵一名混血少女,士林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被害人父亲另提告民事求偿500万元;郑否认犯行,认为是「国外打招呼的正常方式」,反控少女父亲为钱诬陷,已提告妨害名誉。
根据检方起诉,郑家尧(47岁)因运动嗜好而结识被害人父亲,郑常到对方家中作客;2014年2至4月间,他多次在自宅、少女住处抚摸亲吻被害人胸部,甚至要求性交、口交。
少女满14岁后,郑开车载她到宜兰礁溪某温泉酒店,再度发生性行为;后来被害人将实情告诉同学,且情绪会突然失控,学校通报她有自残倾向,父亲得知女儿遭友人侵害,除提告外并求偿500万。
郑男否认犯行,辩称未与少女独处,至于拥抱、亲吻等都是国外打招呼方式;不过,检方根据相关证词、勘验郑男身体特征,依妨害性自主罪将他起诉,全案由士林地院审理。
郑家尧2010年间与艺人林依晨交往,对于男方爆出性侵少女丑闻,她昨天透过经纪人回应,「很多年未跟郑先生联络」;许多网友则砲轰「关林依晨什么事」,没必要扯出2人多年前交往的旧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