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头诈领研究费台科大教授郑明渊被诉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营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郑明渊被检举利用长期受政府机构委托研究计划案机会,以假单据诈领研究费,甚至以研究助理当人头诈领薪资,自2006年至2017年底止,不法金额约4000万,台北地检署侦查后,30日依诈欺罪将郑明渊起诉,被郑充当人头的研究生及配合厂商等10余人则分别获缓起诉及不起诉处分。
检调去年接获检举,指国内「技职龙头」台科大教授郑明渊涉嫌长期利用受政府单位委托研究计划案机会,请多家厂商配合开立假发票不实核销,事后制作不实核销帐证,借此诈领研究补助款、业务费,且款项多被郑中饱私囊,犯罪手法与过去公立大学教授诈领国科会补助款案如出一辙。
此外,郑明渊以学生当人头,向科技部请领研究助理等经费,要求其研究助理将户头的薪资提领出来,借口交给他重新分配,再逼学生在薪资单据上签章,但薪水被郑拿走。去年12月即有不少学生向媒体爆料。
爆料学生指控,依据研究计划编列的薪资,月薪应为6000至8000元不等,但助理实际只拿一半,其余都被郑要求提领交付。有学生甚至同时挂名数个研究或教学助理职务,还连累家长须多缴交所得税。
检方侦查中,被郑充当人头的研究生及配合厂商都向检方认罪,于是获缓起诉或不起诉处分,郑明渊则只承认部分犯行,检方依诈欺罪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