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大教授涉诈领补助款 认罪缴回款项获缓起诉

北检(陈志贤摄)

台北科技大学经营管理学系教授林凤仪,涉嫌自2014到2019年间,利用接受教育部与学校委托研究计划机会,持不实单据核销共485万元,并将100多万元挪用支付她个人出租套房水电装修工程,涉嫌《刑法诈欺罪及违反《商业会计法》,遭廉政署送办。事后林认罪,缴回不法所得,台北地检署24日侦结,给予林缓起诉处分,期间3年,命她支付公库65万元、40小时法治教育,林的吴姓学生因提供不实发票,亦获缓起诉处分2年,支付公库25万元、20小时法治教育。

依据北科大官网资料显示,林凤仪拥有交通大学经营管理研究所博士、美国南加大会计研究所硕士政治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专长项目国际会计公司治理、公司理财投资、会计资讯系统专业投资分析、财务预测模型;授课科目为公司治理、管理会计、会计资讯系统、投资学、财务管理、国际会计等。

林在2017年到2019年间曾借调台南艺术大学担任主任秘书职务,因具管理专长,获教育部以及2校委托担任「106年度教育部补助技专校院推动学生参加国际性技艺竞赛」、「2017年国际文创数位艺术创作工作坊」等计划主持人林因身为计划主持人,不能请领演讲、授课费用,因此利用亲友名义诈领授课费用。

此外,检廉发现,林长期搜集不实发票,或者利用亲友名下公司开立不实单据,核销研究补助款,林利用教导过经营水电行的吴姓学生,因帮忙林施分租套房的水电工程100多万元,林要求吴开立「电脑设备」、「线材」等不实发票,让她拿去申请补助款,支付工程费

北检2019年11月指挥廉政署搜索林女办公室座位住所等7处地点,并以涉嫌人身分约谈林女、吴男等人到案,另传唤6名证人查证。林坦承诈领犯行,并缴回485万余元,北检今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间3年,命她支付公库65万元,并接受40小时法治教育;吴姓学生则获缓起诉处分2年,要支付公库25万元,法治教育2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