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2千万补助费 台科大教授2百万交保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工程学院营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郑明渊,被检举涉嫌利用人头、假发票诈领科技部(原国科会)、交通部和港务局等计划补助经费,从中不法获利金额约2千万元,甚至要求研究助理按月将薪资缴出、重新分配。10日下午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搜索郑男位于台科大的研究室及住处,并约谈郑男等被告及证人共10人,检方11日凌晨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谕令郑以2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郑的助理吴育伟请回,2名开假发票的3C厂商黄郁蓁、冯竣嗣各以50万元、30万元交保。
▲郑明渊涉嫌利用假发票等方式诈领科技部数千万费用遭检调搜索。(图/取自台科大网站)
检调调查,郑明渊从2003年迄今,陆续向政府单位申请专案研究计划,相关经费若有剩余,郑便与3C业者勾结,由业者提供每次数万元的发票,供他以采购文具、3C产品等名义,不实请领、核销研究经费。
此外,多名学生在担任郑明渊研究助理期间,被郑利用作为请领经费的人头,甚至同时挂名数个研究或教学助理职务,若按照研究计划编列的薪资,一名助理平均月薪应为1万元至1万2千元不等,但郑竟替研究助理自定薪资,研究助理实际上只拿到4千元至5千元,其余款项都被郑要求提领缴回,还逼迫研究助理在薪资单据上签章;有助理不满只领取千元薪资,还连累父母多缴交所得税等税款,愤而检举。
郑明渊在侦讯时否认侵吞款项,强调没有一毛钱落入他私人口袋,之所以要求学生将已领取薪资缴回重新均分,是因为研究计划时程不一,为让每名研究生都可以公平拿取薪资才行此举,且这是与学生达成共识后才做的决定。因大学教授不具刑法公务员身分,不构成贪污罪,全案朝诈欺、伪造文书及违反《商业会计法》方向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