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通过 社宅房东每月免税额度提高至1.5万

内政部长徐国勇 (吴家豪摄)

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住宅法》修法,未来将调高社会住宅提供给弱势比率从30%提高至40%,怀孕或生育而有困难的未成年人将符合弱势身分,而房东出租期间所获租金也得减征所得税,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税额度从1万提高至1.5万。

内政部长徐国勇表示,这次修法主要包括将社宅弱势户比率提高到至少40%,并将公益出租人及社宅包租代管房东免税额提高至1.5万,以加强照顾青年及弱势民众

徐国勇指出,过去兴建社宅时,部分在地居民因担心影响社区治安环境品质而反弹,现因社宅兴办品质完善,标签化与邻避效应逐渐降低,为照顾经济或社会弱势。

徐国勇说,这次修正弱势社宅承租比率,从至少30%提高至40%以上,同时将弱势者身分增加「因怀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徐国勇表示,为避免各地方政府所订社宅租金收费标准未妥善考量承租人特性与需求,故这次修法改由中央律定全国一致社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以保障弱势民众居住权益

徐国勇指出,为提高住宅所有权人参与社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的诱因,这次也修法提高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税额度,从原本1万提高为1.5万,同时删除租税优惠以一次为限的限制,并增列社宅包租代管所签订的租赁契约资料,不得作为查税依据。

徐国勇说,为鼓励更多公益出租人将住宅出租予社会弱势,这次也放宽未办建物登记的合法住宅房屋纳税义务人,若认定为公益出租人,可享相关税赋优惠,以提供民众更多元的居住选择,落实政府照顾青年及弱势安居的目标

徐国勇另表示,为因应未来低碳交通运输成为主流,电动车已成为全球节能减碳共识,这次修法也特别新增要求地方政府将电动车辆充电相关设备,纳入住宅计划推动办理,以提升住宅社区的环境品质,达到低碳生活、环境永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