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房屋税2.0三读通过 42万户自住房屋受惠

高雄市议会今(21)日三读通过「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等3项修正案,新制预计约42万名自住房屋所有人受惠,享有减税优惠。(议会提供)

高雄市议会今(21)日三读通过「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等3项修正案,新制预计约42万名自住房屋所有人受惠,享有减税优惠。这次修法是为配合中央房屋税条例的调整,朝「自住减税、多屋增税」方向,盼落实居住正义。

议会指出,经过法规委员会专业审查后,这些民生法案在议长康裕成的主持下,获得议会内部各党派全力支持,无论蓝绿,皆表达对此政策的赞同。新制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而市府财政局也预计在2月底之前完成相关的修正作业。

高雄市议会今(21)日三读通过「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等3项修正案,新制预计约42万名自住房屋所有人受惠,享有减税优惠。(议会提供)

此次修法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对於单一自住房屋的税率进行调整,对于全台仅拥有1户自住房屋且房屋现值低于一定金额的纳税人,税率将由1.2%降至1%。这项措施预计将惠及约42万户自住户,显示出政府对于自住需求的重视。

其次,对于多屋持有者的税率进行合理加税,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税率将改为「全国归户」计算,根据中央法规调整为2%至4.8%,且采差别税率课征,例如,持有5户房屋而未有效利用者,其所有房屋将按4.2%的税率课征,借此提高多屋族的持有成本,促使其释出空置房屋,增加市场供给。

最后,为了鼓励建商释出空屋,调整建商余屋的税率。在合理销售期间内(2年内),可适用较低的2%至3.6%税率,这将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财政局长陈勇胜表示,感谢市议会的支持,使这项房屋税差别税率2.0的修正能够顺利通过。他强调,这次修正主要是以住家用房屋税率为主,采取「自住减税、多屋增税」的方向,盼落实居住正义,合理化房屋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