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囤房税2.0牵动445万户

立法院19日三读通过房屋税条例修正,囤房税2.0明年7月上路。图/本报资料照片

囤房税2.0影响情况

囤房税2.0明年7月上路,财政部估计将有445万户受影响。立法院19日三读通过房屋税条例修正,未来各县市都须针对囤房者实施差别税率、利率上限4.8%,且由县市归户改为全国归户,目前尚未实施囤房税的十县市冲击最大。

本次囤房税2.0共有三大主要修正重点,首先是过去各县市可自行决定是否课征囤房税,未来则改为各县市都必须课征。现行包括六都在内的12县市已实施囤房税,但仍有十县市未采行差别税率,最高税率将自1.5%拉高至4.8%。

第二是税率的部分,现行囤房税税率为1.5%~3.6%,新制调高为2%~4.8%,其中建商待售房屋税率自1.5%调高为两年内2%~3.6%、之后最高4.8%;全国单一自住的部分,税率则自1.2%降至1%,但新增必须设籍的规定。

第三是防止避税措施,主要是修正住家用房屋现值新台币10万元以下,免征房屋税适用对象排除法人,限定自然人全国合计最多三户,以免将房屋分割为小坪数避税;另增订信托房屋适用差别税率相关规范。

财政部估算,非自住房屋税率调整部分,将有128万户受影响,至于调降全国单一自住税率则可望有310万户受惠,限制低价房屋免税会影响7.8万户,合计全台受囤房税2.0影响的户数共445万户,国库税收将因而增加32.7亿元。

房屋税条例新制明年7月1日施行,2025年5月开征房屋税时适用。依本次修法内容,未来房屋税将由按月计征改为按年计征,即每年2月末日(纳税义务基准日)持有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若要变更房屋用途,须在每年3月22日前完成。

配合房屋税条例修正,财政部也将配套订定四相关子法,首先是供地方政府参考的差别税率模组,以及全国单一自住房屋排富条款计算公式;二是多人共有房屋(如继承等)的房屋持有户数认定原则。

三是配合自住条件新增设籍规定,因此「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需配合修正文字;四是地方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删除现行由当地民意机关推派代表的规定,并定明任一性别委员最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