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拚12月三读完成 关键税率保留协商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日审查俗称囤房税2.0的《房屋税条例》修正案,但是关键法条第5条,非自住住家税率从现行1.5%到3.6%,提高到2%至4.8%,意见尚未整合,因此保留院会协商。

这次院会协商保留条文第5条有关全国自住一户税率为1%;建商余屋2年内税率2%到3.6%;出租屋诚实申报则是1.5%到2.4%;第6条财政部要订立差别税率基准提供给地方参考,如果地方政府没有遵守基准,产生税损中央不予补助。

第9条对于地方的不动产评价委员会,时代力量党团与高嘉瑜都认为,民代不能进入不动产评价委员会,使房屋现值评定可以更贴近现实,中央政府也同意,但是相关内容要订立更明确,因此保留。

及第11条民众党与时代力量党团要房屋标准单价应该从3年调整为2年要重新评定,但是财政部认为房屋现值评定较公告地价重新评定复杂,希望可以保持3年评定一次。

其他15条例如10万元以下低价免税房屋税,排除法人,自然人限制3户;以及课征计算期间从前一年的7月到当年度6月,课征基准日2月的最后一天等都按照行政院版本通过。

保留条文送院会协商,财政部也在协商时提供差别税率模组基准给立院参考,力拼12月18日三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