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还没上路 「这县市」先降社宅税率
囤房税2.0还没上路,「这县市」先降社宅税率。图为南屯建功1号好宅。(台中市政府提供)
囤房税2.0还卡在立法院,台中市19日已经市议会通过修正自治条例,将社会住宅房屋税率直接明定为1.2%。台中市表示,为鼓励民间将闲置住宅出租作为社会住宅使用,2017年即全国首推「社会住宅兴办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优惠地价税房屋税自治条例」,房屋税减征20%,地价税减征80%。为避免受囤房税影响,更提案送经市议会于19日通过修正自治条例,将其房屋税率直接明定为1.2%,确保民间兴办社会住宅得以适用最低税率。
台中地方税务局长沈政安表示,为了避免不当炒房,并鼓励闲置房屋释出,在去年7月起实施囤房税,持有非自住用之住家房屋4户以下,每户税率为2.4%,持有5户以上,每户税率为3.6%。今年首次开征囤房税过程顺利,全数用于青年及弱势租金补贴。
沈政案说明,由于民间兴办社会住宅因为囤房税的实施而改按持有户数课税,加上中央正在推动囤房税2.0,原适用的房屋税优惠会变动。为了维持低税率,市府乃提案修正自治条例,将房屋税率直接明定为1.2%,使这项租税优惠得以持续不变,以鼓励屋主投入社会住宅市场,增加租赁房屋供给,协助弱势租屋,落实居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