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将上路 苏金城授三招减轻税负

囤房税2.0 是去年12 月 19 日修法三读通过,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政策目标主要是提高持房大户房屋之持有税,一方面迫使他们释出手上房源,以量制价来减轻市场房价持续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则是引导多屋族将房子做更有效的运用。所以除了全国单一户(非豪宅)自住之外,多屋拥房族如果不做一些调整,明年收到的房屋税一定会是有感增加。

多屋拥房族要如何减轻明年房屋税的负担呢?台北市不动产仲介公会理事长苏金城提出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降低手上持房,汰弱留强

囤房税2.0最大特色是全国总归户,而且各县市政府必须订定囤房差别税率,过去可以将多户房子养在个别县市的避税作法已经行不通。全国只能有3户符合自住的房子可以适用1.2%的自用税率,第4户起就会被课到较重的囤房税。苏金城建议这些民众降低手上房子数量,并以目前地段力及未来发展潜力,做汰弱留强的动作,何况现在各地房价都在相对高点,也是个逢高出脱、获利了结的不错时机点。

二、闲置房屋转出租

第二个可以合法享有较低税负的多屋族,是将闲置的房屋转出租,如果民众拥有多户闲置房屋,根据囤房税2.0,非自住房屋出租,并申报租赁所得达租金标准的房屋,法定税率将由现行的1.5%~3.6%降为1.5%~2.4%,等于最高税率减轻了1.2%!以较低税负鼓励多屋族将闲置资产有效运用。

台北市不动产仲介公会公关企研室指出,近几年来政府大力鼓励多屋族转作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宅包租代管市场,囤房税2.0也能享有与自住住家用房屋一样的优惠税率!

三、记得要设籍才能享有优惠自住税率

根据现行规定,个人住家用房屋,如符合无出租,并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国合计3户以内,可申请适用自住住家用税率1.2%。

苏金城指出,囤房税2.0对于自住住家用税率1.2%,增订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竣户籍登记的要件,所以若尚未办理户籍登记,届时恐也无法享有较低、较优惠的房屋税率,提醒自住民众要特别注意。

基本上,囤房税2.0是鼓励纯自住,加重房屋税负来惩罚多屋囤房大户,因此台北市不动产仲介公会诚恳的建议大家,房子够用、够住就好,千万不要囤积积奇,更不要炒作,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也能达到政府推行囤房税2.0想追求的居住正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