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 曝税金转嫁隐忧

囤房族平均每户增近5,000元税金,恐垫高租金和房价。图/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版囤房税2.0重点

行政院会21日通过俗称「囤房税2.0」的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非自住房屋改为全国总归户,税率由现行1.5%~3.6%拉高为2%~4.8%。除囤房族平均每户将增加近5,000元税金,租金和房价也可能因房东和建商转嫁成本而走高。

依财政部试算,调整非自住税率(即提高囤房税差别税率)部分的影响房屋数约89万户至128万户,预估税收将因而增加45亿元至55亿元,即每户平均增加房屋税约4,300元至5,000元。

财政部表示,112年住家用房屋税收415.63亿元,若以增加45亿元到55亿元来看,等于增收逾1成,绝不是外界说的没效果和没影响。且除了差别税率,本次修法搭配全国归户、全数累进和各县市均应订定,囤房者税负将大幅增加。

此外,对住家用房屋现值10万元以下免税,财政部也新订自然人全国以三户为限且排除法人,估计影响7.8万户,税收会因而增加0.7亿元。但财政部也同时把全国单一自住税率自1.2%降至1%,有310万户可望受惠,可能产生23亿元税损,适用单一自住税率者每户约可省税700元。

本次囤房税2.0另订有「特定房屋」规定,即出租申报所得达租金标准可适用1.5%至2.4%、建商待销售住家房屋持有两年内可适用2%至3.6%的税率。但外界认为,房东和建商将直接把税金转至租金和售价。

对此,财政部表示,财政部事前已有做功课,首先是前几年房市需求旺盛,目前建商全台的余屋数其实没有想像中多;再者是一般而言,建商推案两年内,平均可卖出7成房屋,因此财政部才订定两年的合理销售期。

针对建商余屋,一年销售时间相对短促,恐不易完销,是否能适用单一税率、户数免累进,财政部次长李庆华表示,「会做合理的考虑」;各县市差别税率基准也会因地制宜,会考量城乡差距,设计模组给地方政府参考。

财政部强调,建商或有可能转嫁成本,但也要考虑市场接受度,财政部订出合理销售期,之后即提高税率上限至4.8%,即是提醒建商如果是因为订价不合理而无法销出,应该再思考一下把价格调整至市场可接受水准。

至于租金转嫁,财政部表示,新制对出租且申报所得达一定标准者,下限税率和现行一样是1.5%不变,但上限税率没有加重,反而是由3.6%降至2.4%,所以应该不会有房租转嫁问题,反而有助于改善租屋黑数。

依财政部提供行政院的试算报告,本次房屋税条例修正合计影响房屋数(含调整税率和限制低价屋免税)共406万到445万户,税损和税增相抵后,税收将因而增加22.7亿元至2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