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转嫁? 财政部指要透过市场机制解决
庄翠云强调,房屋税差别税率2.0(囤房税2.0)是希望持有税率走向合理化,过去各界认为过低,因此希望合理化,也包含单一自住税率减轻,和对出租适用较低的税率,对囤房过多者则课高税率,这是希望房屋市场走向健全的方向。
至于建商的部分,根据财政部提出的草案和行政院送给立院的修法版本,对建商新建销售期有两年期间,适用比一般低的税率,至于建筑业建议合理销售期要五年,财政部认为两年是依目前已执行差别税率的各地方政府介于1.5年至3年,因此合理决定为两年,财政部认为订定两年合理销售期有其必要。
庄翠云强调,希望房市销售时可以合理定价,建商销售如果转嫁市场,要考虑市场能不能接受,因为有两年的时间,购屋者有考虑时间,这是双方要共同努力就价格达成共识,希望以市场机制来做「衡平性处理」,解决转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