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上路 高雄囤房税订差别税率

高雄市长陈其迈21日表示,为了落实居住正义、兼顾租税公平,希望透过提高多屋者房屋持有成本,遏止炒房投机行为,此次针对「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法后,所增加税收,将用于扩大办理市民租金补贴,提供市民租屋协助。陈其迈指出,执行囤房税所增加的税收大概有3亿元,将全部移为做青年租金补贴,同时,高雄规划兴建社会住宅10,500户,希望4~5年内完成,捷运住宅兴建的地点,也考虑整个区域的均衡,目前推动的三栋包括亚湾、冈山与大寮,都在捷运站附近。

高雄财政局长陈勇胜表示,市府21日预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草案,针对高雄市非自住用房屋,按差别税率,课征房屋税,也就是所谓的「囤房税」机制。陈勇胜指出,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的修正重点包括,高雄市非自住房屋税率,由现行单一税率1.5%,调整为对房屋所有权人,依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持有3户以下,每户按2.4%课征,4户以上,每户按3.6%课征。

至于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劳工宿舍、BOT公立学校学生宿舍、公同共有房屋、继承取得的分别共有房屋、起造人待销售房屋、社会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赁住宅,及非营业用停车场房屋等非属囤房性质房屋,另订征收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