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一般租金标准调高 牵动囤房税2.0出租降税门槛

囤房税2.0为鼓励「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对申报租赁所得「达到租金标准者」,法定税率由1.5%~3.6%调降为1.5%~2.4%。

且对出租者囤房税率的计算不似一般囤房者分为六都和非六都,一律以户数计算,四户以内适用最低1.5%的税率,五~六户税率2%,七户以上税率仅2.4%,相较一般囤房税2%~4.8%的税率,十分优惠。

财政部官员说,房东要符合囤房税2.0出租税率,前提是申报租金所得且达租金标准,这次财政部提高一般租金标准为反映实际行情、并非为难出租房屋的囤房族,若囤房族申报租金未达低标,会被排除适用。

据分析,本次有两点显著不同,一是调幅较大,从前次调整时的1个百分点拉高至2到7个百分点;二是强调地区「差别化」,符合房市变化。

财政部的一般租金标准上路以来,最早期在六都未成立前,采简单的台北市、高雄市和其它县市三级,各依房屋现值的19%、17%和14%计算。

之后变成五级主要是台北市、新北市(分两种级距)和高雄市部分地区,适用16%至20%不等比重,高雄市其它地区、另三都和其它县市都适用现值15%计算,各级距顶多差1个百分点。

最新标准依各地近年房价及租金涨幅调整,分六种计算比重,间差异也明显拉高,如最低的其它县市17%和最高的台北市27%,差了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