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才刚生完3个月 老板人夫竟在办公室偷情女助理

女儿才刚出生3个月,人夫就偷情女助理。(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已婚的林姓老板热恋女助理,在办公室对方口交,但整个过程妻子透过手机连线办公室监视器目击,因此失去婚姻被告妨碍家庭,但由于2人并未发生性关系,高雄地院一审虽判有罪,二审改判无罪定谳,而民事部分则判2人共赔人妻80万,可上诉。

据判决书,林妻丈夫103年产下一女,但3个月后因为丈夫深夜却迟迟没有返家,担心其安危,因此用智慧型手机连线到公司监录系统查看,没想到老公并没有遭遇不测,反而在办公室与女助理偷情,由女方口交至射精,因此复制画面提告,但后来却反被丈夫呛「口交」不是「性交」,并遭控违法搜证、妨害他人秘密主张影片不能做为证据

法院审理时,一审认为妨害家庭不一定要以性器接合为构成要件,因此判决林男4月、陈女3月徒刑,但二审法官认为学者对于口交是否算通奸见解不一、各国几乎主张应予除罪化,再加上通奸罪条文并未修正或扩及口交为性交,故不认定通奸,逆转改判2人无罪,但被告破坏家庭圆满和谐属实,应借由民事途径伸张正义。

林妻后来向2人提民事诉讼求偿100万元,但林男强调夫妻已分居,且她早知2人在交往,离婚后也传了「祝福你们一切幸福快乐简讯,明显可看出她并没有因侵权而受伤害,不愿赔偿,但高雄地院民庭审结,最后判2人共赔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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