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办公室恋情!某大学系主任偷吃已婚女助理 这下赔惨了

桃园某大学的系主任偷吃已婚女助理,惨被对方的配偶告上法院求偿。(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所大学某科系的系主任偷吃已婚女助理,该系主任每月给女方9000元租屋,两人才有地方可以幽会,经女助理丈夫察觉提告,系主任还恐吓女方不能承认。桃园地院审结,判2人须连带赔偿5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女助理的丈夫主张,于2013年间与妻子结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而妻子任职桃园一所大学系上的助理,于2020年6月间与男系主任发生奸情,系主任每个月给与妻子9000元,诱使妻子在外租屋还购车,以便2人在该处约会,曾同游台中长荣桂冠酒店与台中三井Outlet,此行为已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故依法请求连带赔偿精神抚慰金125万元。

对此,该系主任辩称,女方与丈夫的婚姻本身即有破绽,他仅是以朋友身分,陪伴在女方身边,并未与其交往,更未资助或诱使对方离开家庭;至于同游台中,仅是因系上活动在台中,当晚女方向他哭诉婚姻问题,他担心独留对方在房内会酿憾事,才同房陪伴,且女方睡床、他睡沙发,绝无同床共眠。

桃园地院法官审理时,勘验女助理丈夫提出的录音译文,发现该系主任数度要求女方与他口径一致,不能承认婚外情,威胁女方若承认将进行报复,显见2人确实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之举,考量双方均从事教育事业,判应连带赔偿50万元为合理。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