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后勒毙人妻 情夫辩「窒息式性爱」判刑12年

▲一名竹科工程师自绑童军绳,窒息式性爱过头不幸勒毙。(照片替代照,与新闻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发生于2年前,男子李彦桦与张姓人妻发生婚外情活活掐死对方,上网询问如何处理尸体法院审理时还辩称是「窒息式性爱」不慎失手,一审法官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高院认为被告施作CPR,最高法院15日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全案定谳。

李彦桦(35岁)4年前在网路上认识时年38岁的张姓人妻,张女中坜市某市民代表侄媳妇,两人交往1年后,张女曾丈夫坦承婚外情,但表示已和李彦桦分手,对方一再纠缠;民国100年4月8日李男张妇发生性行为后勒毙对方,用棉被包裹半裸尸体逃逸,还上网问网友「尸体该怎么处理?」3天后遭警方逮捕。

根据法院判决书,李男与住在中坜地区的张女因网路认识后,李男于民国100年3月从台南搬到中坜市衡阳租屋,方便与张女往来,当年4月8日,张女到新竹县关西镇参加堂弟婚宴后返回中坜,与李男发生性关系后,遭李男掐死。(右图/取自网路)

李男为掩饰犯行,用张女的手机不停发送简讯给张女的先生家人误导张女仍在世的假象。后来警方接到一名刘姓男子电话,指称网友李彦桦痛打一名张姓女子,不知「尸体该怎么处理?」刘男觉得事情不单纯求助警方;中坜警方因协寻张妇没有进展,发现两案有若干巧合。

警方在刘姓男子协助下,找到李彦桦却被他虚晃脱逃,事发3天后才在李男的租屋处发现张女尸体。张女被发现时,颈部有勒痕口腔鼻腔渗血,上半身赤裸陈尸床上,用棉被包裹着,已轻微肿胀,初判死亡约2天。警方后来将李男追捕到案。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李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李男提起上诉,辩称是为追求快感与张女进行「窒息式性爱」,为助性才掐着对方,不慎把对方弄死。

台湾高等法院根据验尸解剖认定,被告徒手勒住张女脖子,见对方呼吸困难仍不松手,直到呼吸衰竭死亡,推翻李男辩词,但法官审酌李男曾对张女施行心肺复苏术(CPR),且下手部位是颈部较高处,认为李男无意致人于死,改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