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后勒毙人妻 情夫辩「窒息式性爱」判刑12年
▲一名竹科工程师自绑童军绳,窒息式性爱玩过头不幸勒毙。(照片为替代照,与新闻当事人无关。)
发生于2年前,男子李彦桦与张姓人妻发生婚外情后活活掐死对方,上网询问如何处理尸体,法院审理时还辩称是「窒息式性爱」不慎失手,一审法官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高院认为被告曾施作CPR,最高法院15日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全案定谳。
李彦桦(35岁)4年前在网路上认识时年38岁的张姓人妻,张女是中坜市某市民代表的侄媳妇,两人交往1年后,张女曾向丈夫坦承婚外情,但表示已和李彦桦分手,对方一再纠缠;民国100年4月8日李男与张妇发生性行为后勒毙对方,用棉被包裹半裸尸体逃逸,还上网问网友「尸体该怎么处理?」3天后遭警方逮捕。
根据法院判决书,李男与住在中坜地区的张女因网路认识后,李男于民国100年3月从台南搬到中坜市衡阳街租屋,方便与张女往来,当年4月8日,张女到新竹县关西镇参加堂弟的婚宴后返回中坜,与李男发生性关系后,遭李男掐死。(右图/取自网路)
李男为掩饰犯行,用张女的手机不停发送简讯给张女的先生及家人,误导张女仍在世的假象。后来警方接到一名刘姓男子电话,指称网友李彦桦痛打一名张姓女子,不知「尸体该怎么处理?」刘男觉得事情不单纯求助警方;中坜警方因协寻张妇没有进展,发现两案有若干巧合。
警方在刘姓男子协助下,找到李彦桦却被他虚晃脱逃,事发3天后才在李男的租屋处发现张女尸体。张女被发现时,颈部有勒痕,口腔、鼻腔渗血,上半身赤裸陈尸床上,用棉被包裹着,已轻微肿胀,初判死亡约2天。警方后来将李男追捕到案。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李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李男提起上诉,辩称是为追求快感与张女进行「窒息式性爱」,为助性才掐着对方,不慎把对方弄死。
台湾高等法院根据验尸解剖认定,被告徒手勒住张女脖子,见对方呼吸困难仍不松手,直到呼吸衰竭死亡,推翻李男辩词,但法官审酌李男曾对张女施行心肺复苏术(CPR),且下手部位是颈部较高处,认为李男无意致人于死,改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