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筷子、鸭嘴器「助性」 女友告性侵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市杨姓男子去年4月间女友嘿咻,为了「助性」,竟拿筷子鸭嘴器强行插入女方私处,还以手机拍摄,女友愤而控告性侵;台南地检署认为杨男不顾女方反对还硬上,依加重强制性罪嫌将他起诉。

起诉指出,杨姓男子(45岁)与被害女子交往半年,发生过多次性关系,去年4月7日,杨到女友住处,拿出妇科医师专用塑胶「鸭嘴器」(阴道扩张器)、一双竹筷子,并称是情趣用品

女子表示,当时她痛骂男友变态」,明确拒绝,但男友把她强压在床上,再以鸭嘴器插入她下体,用竹筷拨弄,并持手机拍摄。事后她不甘受辱,向警方提告性侵。

杨男到案后坦承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但强调一切都经女方同意,没有强制性交事实,也无妨害秘密犯行,后来因为做爱过程发生小争执,才被女方赶出门。检察官认为,2人虽曾多次发生性行为,但不代表女方说「不」,男方强迫,女方就该配合,且以医疗用的鸭嘴器侵入女方身体,违反被害人的意愿已触犯强制性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