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邂逅“西装先生”,200多万打水漂!法院判了

(原标题:网恋邂逅“西装先生”,200多万打水漂法院判了)

做过刑警、举止得体、积极上进……陷入爱河董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面对这样一位看似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自己一步一步走进陷阱之中。

男子以“不得志”的经历博得女方同情

2019年2月,与丈夫离婚不久,一直处于寻找伴侣阶段的董某(女)在浏览婚恋网站的过程中,被一个网名为“西装先生”的人所吸引。照片中,“西装先生”身着一身军装,身姿挺拔,备注中标明着单身未婚,还配着一些部队的文字和图片。

董某自小就对军人很有好感,她觉得军人是部队教育培养出来的优秀群体,顿时对“西装先生”心生好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董某添加了“西装先生”的微信,没过多久,便得到了“西装先生”的回复。

通过“西装先生”的自我介绍,董某对他有了大致的了解。“西装先生”名叫陆某飞,今年三十多岁,双亲过世,至今未婚;曾经在特种兵部队服役,后来上了军校,已经转业很多年。陆某飞还给董某发了许多照片,照片中陆某飞穿着军服、戴着军帽。聊到部队生活的时候,陆某飞还向董某展示了一块印有姓名、兵种、军衔和照片的军牌

聊天的过程中,陆某飞还向董某讲述了自己的身世。陆某飞自小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便被别人歧视,后来班主任帮他改了年龄,便提前到部队当兵。服役期间,陆某飞靠着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升到正营职干部。转业后,陆某飞被分配到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但不久便因为各种原因辞了职。辞职后的陆某飞尝试经营工程项目,但生意失利,经济上不仅没有任何来源,还有着十几万元的外债。

听了陆某飞的介绍,董某对这个努力奋斗却不得志的男人表示同情,并渐渐产生了好感。两人认识后不久,趁着董某从南京宿迁出差的机会,陆某飞从徐州前往宿迁与董某相会。见面当天,陆某飞开着一辆黑色宝马车,穿着体面,言谈举止给董某一种老实可靠的感觉。趁着出差间隙,董某随陆某飞一起在徐州到处转了转,感情不断升温。工作结束后,依依不舍的陆某飞随董某回到南京。

确立恋爱关系后,让女方为他买车、买房

在南京的期间,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过了几天,陆某飞突然闷闷不乐起来,在董某的询问下,陆某飞坦言,因为最近需要偿还之前工程失败的28万元债务,而自己目前的状况根本无力偿还。董某听后,二话不说将28万元借给陆某飞。

聊天的过程中,陆某飞总是提及自己喜欢奔驰车,希望董某可以当作礼物送给自己。董某考虑一番,斥资160余万元为陆某飞购买了一辆奔驰G系越野车。陆某飞表示自己想要在南京和董某一起生活,但是将来两个人如果回到徐州的话就会面临住所问题,于是董某将145万元房款转给陆某飞,由陆某飞办理手续,在徐州买了一套房子,并依照陆某飞的要求,房产证上只填写了陆某飞的名字。

陆某飞提到对他有恩的叔叔做生意缺少流动资金,面对叔叔开口借钱不好意思推脱。在陆某飞的请求下,董某向陆某飞转款50万元来解决叔叔的问题。除了这些大额度的消费,平日里的开销一般也是由董某来承担。董某觉得,要力所能及地帮助陆某飞,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信任和依赖。

女方怀疑其身份报案 警方查明男方前科

2019年10月,两人相处已经8个月有余。于是,董某带着陆某飞见了自己的家人。饭桌上,一家人相谈甚欢,董某的哥哥曾经在部队服役,所以二人自然而然地聊到了部队的生活。饭后,董某的哥哥偷偷告诉董某,陆某飞讲述的服役过程,与自己服役时的经历和规定有着很大的出入,可以肯定陆某飞根本没有部队服役的经历。

既然服役经历是假的,那么陆某飞的身世、借款理由甚至是婚姻状况,是不是也是假的?董某越想越觉得害怕。经过慎重考虑,10月29日,董某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我市警方接到受害人报案后,立刻进行立案侦查,并于11月1日在南京市建邺区犯罪嫌疑人陆某飞抓捕归案。经过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飞于2014年结婚,并育有一女,并无部队服役经历,其拥有的军人制服、军牌等均为网上购买。除了被害人董某外,犯罪嫌疑人陆某飞同时对另外两名被害人伪造经历和身份,以恋爱名义诈骗财物。另查明,陆某飞曾因犯抢劫罪于1999年12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于2004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获刑十二年八个月

面对云龙检察院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陆某飞对与董某之间的钱款数目往来予以认可,但拒不承认自己存在诈骗的故意。且在审讯期间,陆某飞以与“诈骗董某案”无关为由,拒绝回答一切关于诈骗其他被害人的相关问题。陆某飞辩护人辩称,陆某飞与多名被害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赠与、借款、正常人际交往消费等,没有针对欠款诈骗,亦不存在诈骗的故意。

检察官认为,本案中陆某飞在已婚的情况下,多次用虚构单身身份、编造转业军官经历等手段骗取董某等多名被害人信任,并利用被害人对陆某飞的错误认识而索要或借用钱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经统计,在核减共同开销后,犯罪嫌疑人陆某飞骗取董某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24.99万元。

经检察官当庭质证,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最终,犯罪嫌疑人陆某飞因犯诈骗罪,被云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发还各被害人。

检察官提醒:在寻找甜蜜爱情的同时,切记要提高防骗意识,不可被对方的外在轻易迷惑。针对对方展示的“优越条件”,一定要有查证意识;面对对方提出的用款需求或大额借款,在自己能负担的范围内仍要审慎甄别,尽可能保留有关借款数额及用途的凭证;如发现被骗,应主动寻求警方的帮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报融媒记者 武军 通讯员 刘维

编辑:吴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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