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妻生产过程后有障碍 人夫15年「零嘿咻」判离婚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冯姓妇人吴姓丈夫长期酗酒、且15年来都不愿和她行房为由诉请离婚,吴男辩称,因为目睹妻子生产过程产生心理障碍」,所以「很少」行房;士林地院法官认为,2人婚姻有名无实,判准离婚。

本案于10月23日宣判,判决指出,吴男、冯女于87年11月结婚,女儿于89年出生,冯女指控,丈夫婚后长期酗酒,多次因酒驾进出警察局,曾在台风天酒肇事,打电话给她时飙骂三字经,让她冒着风雨、带着襁褓中的孩子台北桥上将车子开回;且丈夫酒后情绪失控,动辄怒骂她和女儿或砸毁家具泄恨,已造成孩子对父亲心生恐惧。

另外,丈夫因长期酗酒造成性功能障碍,且在女儿出生后,就以看见她生产过程、内心产生障碍为由,拒绝行「周公之礼」,2人进而分房,但丈夫却在与友人餐聚时表示「不爽给」她,迄今长达15年之久,多次沟通不成,婚姻关系已荡然无存。

吴男供称,看见女儿出生过程确实产生极大心理障碍,但绝无公开表述「不爽给」,并非故意不行房事,加上业务工作压力太大,长期压抑所致;女儿出生后2人确有分房,但还是有行房,只是次数很少。

法官认为,吴男虽认为观看女儿出生过程及工作压力造成部分障碍,但没有积极与妻子沟通或寻求医疗咨商以求解求,甚至在妻子主动要求同房时喝令其离去并拉扯下床,造成妻子身体、心理严重受创,显见2人婚姻已产生破绽,难以继续共同生活,婚姻所生之破绽亦无回复之希望,因此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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