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涉性侵13岁混血少女 林依晨前男友判2年8个月

▲郑家尧涉性侵,士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图/资料照/记者张曼苹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女星林依晨前男友郑家尧被控性侵、猥亵友人13岁幼女,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今年1月初庭讯时,郑家尧受访直言少女父亲首度坦承有欠他台币17万5千元,历经多次开庭审理,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郑家尧应执行2年8个月有期徒刑。

检方起诉指出,郑家尧因运动嗜好而结识被害人父亲,郑常对方家中作客;2014年2至4月间,他多次在自宅、少女住处抚摸亲吻被害人胸部,甚至要求性交口交。少女满14岁后,郑开车载她到宜兰礁溪温泉酒店,再度发生性行为,后来父亲得知女儿遭友人侵害,除提告外并求偿500万;对此,郑男虽否认犯行,辩称未与少女独处,至于拥抱、亲吻等都是国外打招呼方式,仍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郑家尧曾表示,2015年9月他与少女父亲绝裂,隔年某天少女在全家人用餐时,突然向父亲说,「曾经跟好友说被郑(家尧)性侵,好友转向咨商师请教,要我去咨商」,这起事件才爆发。他还强调,少女父亲「以前不觉得我是性侵犯」,后来听女儿说完后马上对他「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