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国「男子」假阳具性侵13岁少女 非「真男人」判无罪
▲星国女同志祖妮卡(Zunika Ahmad),以假阳具性侵13岁少女达两年,被害人从未察觉。(示意图/东方IC)
星国一名40岁的女同志祖妮卡(Zunika Ahmad),日前以手指及假阳具性侵一名13岁邻家少女。当地高等法院以有关法例仅针对「有阳具」的男性,12日裁定性侵罪名不成立。妇女组织怒批「不论犯人是男是女,是否有特定的器官,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没有差别」。同性恋组织则表示,这是对性别认知障碍者的法律歧视。
新加坡《星岛环球网》报导,祖妮卡身材高大,短发,声音低沉,难辨雄雌,从小以男性身份生活。她在2012至2013年间,以假阳具及手指性侵一名13岁少女,被告坦承犯行。法官宣判,在2007年颁布的性侵刑法明列,罪行仅针对「有阳具」的男性,因此祖妮卡性侵罪名不成立,只因为猥亵儿童判囚8个月。
报导指出,祖妮卡与少女在2011年认识,彼此是邻居经常聊天,也互有好感。被告一直以男性名字自称,说自己是印尼人,因此少女并未察觉。两人随后发展为亲密关系,从2012年开始发生性行为。
▲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因为祖妮卡是「女儿身」,性侵罪名不成立。(图/东方IC)
据悉,祖妮卡每次都会用被子盖住少女的下体,再用假阳具或以手指性侵,因此被害者从未查觉异状。直到2014年3月,两人关系因一场争执曝光,少女父母愤而报警。警方调查后,少女才惊觉「叔叔」原来是「阿姨」。
更不可思议的是,祖妮卡原来还有两名「老婆」与一个13岁的「女儿」。两个老婆都是在本案发生后,才知道自己「丈夫」的真实性别;女儿也是因妻子出轨不慎怀孕才骗被告是他的亲生骨肉。据律师透露,祖妮卡出狱后将进行变性手术,变成「正港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