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法过度保障学生 企业放弃跟学校合作

▲「建教权益保障法」保障建教生每天只能工作8小时且不得加班,实行一年多后,众多业者反应法令过于强制,不想再与学校合作。(图/ETtoday资料照)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于去年元月上路,为保障学生不受企业剥削,规定建教生每天只能工作8小时,不得加班!但实际施行后许多业者不愿再与学校合作,反应政府保护过度、法令太过严苛。

教法规定「建教生每日训练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2星期受训总时数不得超过80小时,且不得于午后8时至翌晨6时之时间内接受训练。」若违反让建教生超时工作、未进行职前训练或加收训练费等,最高可开罚25万元,不仅剥夺学生学习的机会,也让家境贫困的学生无法获得更多收入,且每一名建教生,业者都需缴交1.5个月的月薪保证金,用的越多保证金也就越多,对于想跟学校合作的业者是个负担。

开明高职教务主任江秋富表示,的确在建教生权益保障法施行初期遇到厂商退却放弃合作的情况,但比例不高,且学校始终遵守法令规定,也谨慎寻找合作厂商,造成影响不大,并认为若是没有跟着法令走,才会造成更大的影响。

对于建教法规定是否过于强硬,江主任表示,每日工作时数不超过8小时主要针对未满16岁的高一生,虽然建教法有点像是紧箍咒束缚学校与厂商,但对于家长和学生是个保障,建教法实施后,也遇过家境较贫困学生抱怨,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收入,但仍需依照建教法规定无法如愿。

建教法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建教生遭到企业剥削,但制度过于强硬失去弹性,也造成企业、学校及学生三方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