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抗告失败 郑光育涉炒股15万元交保确定
股市作手郑光育被检方指控,炒作康友制药股价,用1个月将股价快速拉抬变现不法获利。(资料照/张孝义摄)
股市作手郑光育被检方指控,炒作康友制药股价,用1个月将股价快速拉抬变现不法获利;检方声押但台北地院裁定将郑男15万元交保,检方不服在22日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抗告。
同案被告陈民郎部分,高院也驳回检方抗告,裁定陈民郎以30万元交保确定,陈与郑限制出境出海8月,本案判决确定前,禁止与家人或因工作发生关联以外之人为任何联系。
高院认为,检察官已讯问其他到案的共犯或证人,取得其等供述或证言,依客观事实足以认定陈民郎的实际不法获利,郑光育的不法获利则为现金1000万元,至于检察官所指不法所得高达14亿元部分,非由陈、郑取得。
高院指出,陈民郎、郑光育有无勾串或是否与其他共犯、证人勾串,对于本案其2人犯罪事实的调查厘清,已无足重要,依侦查卷证显示,本案自去年8月间即开始侦查,迄今数月,陈、郑岂无时间与其他共犯勾串,检察官又何惧其等勾串。
合议庭认为,检察官虽提起抗告,惟羁押被告只是有助侦查的手段,绝非目的,将有罪被告定罪才是,本案被告陈民郎、郑光育犯罪事实已臻明确,达于起诉门槛,是否有非为羁押不可的必要,检察官抗告并无理由,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