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扁女友前男友一顿 判赔34万元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徐姓男子怀疑女友的张姓前男友简讯挑衅,去年在夜店里殴打张男,张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徐男须赔偿医疗费、整形费34万余元。

根据高院判决指出,徐姓男子去年间收到挑衅内容的简讯后,怀疑是女友的张姓前男友传送,心生不满,想教训张男。去年5月27日凌晨,徐男看到张男在台北市信义区某夜店内,便伙同5名男子一拥而上对张拳打脚踢,夜店安管人员出面阻止,徐男等人仍将张男拖到店外继续围殴。张男事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求偿医疗费、整形费等154万余元。

判决指出,张男主张自己担任模特儿房屋销售员脸部被殴伤势严重,造成工作收入减少;徐男则主张,张男在本件伤害发生前就已整型,索赔整形费用不合理

法院依据张男提出去年6月间及今年1月间医疗费及整型费收据,认为皆属使颜面回复原有正常状态所支出的费用,判徐男须赔,加上医疗费、精神慰抚金等,徐总共要赔张男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