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光水火焚毁容!少女家属怨「9年太轻」:她至今未和外人说话

许男泼去光水火焚女友遭判9年,家属认为「实在太轻!」(图/翻摄当事人脸书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爱不到就毁了你!新北市19岁男子许耀文,105年12月因李姓女友提出分手,愤而朝她泼洒去光水并点火,造成李女全身严重烧伤毁容。对此,新北地院4日判许男9年徒刑,家属获悉后表示,李女身心严重受创,除了家人及少数较亲近的朋友以外,从未再与外人说过任何一句话,认为许男仅判9年「实在太轻!」

许男与17岁的李女交往长达2年,但期间却时常对女友暴力相向,甚至还曾持刀威胁,李女因受不了男友暴力行径而提出分手,但许男却怀疑女友另结新欢才要斩断旧情,愤而于105年12月24日到李女住处埋伏,不但挥拳打伤李女,是后更传讯呛「要死一起死」等语,恐吓意味相当浓厚。

未尽快与许男断绝联系,李女翌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许男位于新北市五股区的住处,要拿回自己的衣服宠物刺猬未料李女一进房后又和许男爆发激烈口角,许一时气愤竟将房门反锁,并拿出易燃的去光水朝李女泼洒、点火,导致其脸部上半身32%严重3度灼伤,且双耳严重缺损,无法复原

▼李女遭烈火焚身后伤势严重,一度命危。(图/翻摄自爆料公社粉丝团

李女表姊表示,许男事发后被羁押在看守所,不但装疯卖傻不愿认错,甚至还扬言出狱后要杀光李女全家。对此,许男坦承确实有殴打、恐吓李女,但对于「火焚女友」一事,则辩称是情绪失控,并无要致人于死之意;而呛声「要死一起死」也只是气话,但未遭检方采信。新北地院审理后,将许男依杀人未遂罪嫌判处9年徒刑;恐吓、伤害部分则处拘役90日,可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可上诉。

在判决结果出炉后,家属愤怒表示「只关9年太轻」,李女当时遭火吻后还一度命危,虽经抢救后捡回一命,但至今仍在复健中心治疗,每天穿压力衣及植皮后的伤疤,害得她被同学取笑,心理层面受创极大;在受伤后,李女除了家人与少数较亲近的朋友外,至今从来不与外人说话。家属指出,和律师讨论后,一致认为法院判决太轻,未来将会继续提起上诉,要为李女讨回公道。

▼家属表示,事发至今,李女心理层面受创极大,不愿和外人说话。(图/翻摄当事人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