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破坏蒋介石铜像遭上诉 独派觉青对检察官比中指判拘

高等法院

独派觉青林姓男子被控2017年破坏阳明山国家公园蒋介石铜像一审获判无罪,林男不满检察官,在去年8月高等法院开庭时,竟对莅庭论告的高检署检察官比中指。虽然林辩称,他是因开庭一时心烦才比出手势,并非针对检察官,但台北地院法官不采信,依侮辱公务员判林男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1万元。

检警调查,独派郭姓、林姓男子于2017年6月14日到阳明山公园花钟广场破坏蒋介石铜像,自铜像后方架设铝梯爬上,持乙炔喷枪对铜像后颈部高温烧熔,被巡逻员当场逮捕。

士林地院一审判决2人无罪,但检察官不服,上诉高等法院。去年8月4日上午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时,林男因不满高检署检察官论告内容当庭对检察官比中指。事后高检署向北检告发。

北院审理时,林男坦承有比中指,辩称他不是针对检察官个人,而是案件程序太久心情焦躁,一时气愤比中指,对这件事情觉得很抱歉。但法官认为,依据一般观念,对人比中指是辱骂秽语「干」的意思,有不屑、侮辱之意图,并非仅单纯发泄自身情绪,不采信林男说法,判林男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1万元。

至于林男、郭男2人被控毁损蒋介石铜像一案,高等法院去年8月审结,逆转改判郭、林2人有罪,郭男被判刑3月、林男被判刑2月,均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