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慈湖陵寝对蒋公灵柩泼漆 11名独派青年判拘役
▲11位独派青年于去年228当天在桃园市大溪区蒋公陵寝泼漆案,桃园地院9日下午宣判55天至59天不等拘役。(图/CFP)
11名独派青年于去年228闯入桃园市大溪区慈湖陵寝,以红色油漆泼洒蒋公灵柩案,经过院检一年多侦查审理,桃园地院9日下午宣判,分别依毁损、妨判公务罪,判处11人拘役55到59天,此外,侮辱坟墓、纪念碑部分因不构成侮辱要件,11人均获判无罪;其中罗姓男子母亲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意外,会与律师讨论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11名独派青年包括32岁李姓男子、37岁陈姓男子、21岁庄姓男子、23岁郭姓男子、21岁郭姓女子、21岁罗姓男子、24岁杨姓男子、24岁周姓男子、30岁王姓男子、22岁张姓女子与20岁邱姓男子,其中,李、陈2名男子被依毁损罪判拘役59天,庄男、郭男、郭女、罗男、周男、王男、张女、邱男拘役55天,杨男依妨害公务罪判处59天。
桃园地院9日下午4时宣判时,11人都未到庭听判,仅有罗男妈妈到庭聆听,对判决结,她表示不意外但难以接受,判决结果会由孩子与律师讨论再决定是否上诉,她不会干涉,基本上儿子已成年,她站在支持的立场。
法官指出,11人泼漆行为对社会秩序与财产法益造成危害,已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意旨不符比例,迳自诉诸不法破坏法治,审理结果分别判处55到59天不等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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